[推荐][原创]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作者:浙中教育
2009/12/2 15: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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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由浙中教育培训中心提供办学场所、浙江通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提供师资,在浙中地区进行强强联手,举办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班。【报考对象】在职人员现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培训管理、员工招聘、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等人员,或准备从事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社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2)取得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4)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考核和证书颁发】考试合格后,取得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考试及授课时间】授课时间:周六或周日时间授课。全国统考时间:每年5月和11月授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汪姜路44号二楼(金华市浙中教育培训中心内)【综合费用】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180;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250元/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500元/人。【师资与特色】专业讲师、教授,营养学专家授课,面授与网络相结合。报考有效期限为一年,学员参加全国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一次未通过,可免费参加下一期的课程培训,补考只需交纳补考费。【报名程序】1)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 2)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彩照2寸2张,1寸2张;    3)从事本工种(或相关工作)连续工龄的单位证明;【联系方式】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汪姜路44号二楼(金华市浙中教育培训中心内)联系人:李晓东  15925980191QQ:34810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