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三中学的马书记,我们苦啊!请还我们的自由!
作者:大阿哥
2010/3/3 20: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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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大家好!
我是河南省安阳市一名普通公民,近期看到国家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其中关于“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双休日、节假日上课”部分,咋一看,这一规定着实让人欣慰。
本人以河南省安阳市第三中学(走读学校)为例,反映一下这方面的问题:2009年9月1日,学校把“自习课”改为“自修课”,巧立名目,诱导家长(以家长会形式迫其签字同意学生补课,要收费的),同时强迫老师补课(发给老师早自修、晚自修、周六补课表),这种行为是否有违国家和省里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请大家评评。另外,她还办校中校,收高昂的择校费,连发票也不给我们开。
下附安阳市第三中学2009-2010学年上学期补课时间:
1、早自修 周一至周六 7:20 - 7:40
2、晚自修 第 一 节 17:30-18:20
第 二 节 18:30-19:20
第 三 节 19:30-20:20
3、周六 全 天 (共八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