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工资整体高于公务员,坚决支持打击有偿家教
作者:嘉瓜
2010/3/4 0: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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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日前,山东省颁布法规,正在征求意见,法规将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这是完全正确的。以笔者所在的威海市为例,刚毕业的教师,其工资起点与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一样的。但是,他们工资上升的机率却比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在编人员高的多。因为教师毕业六七年后,就可以晋升为中级职称,工资相当于正科级干部。而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毕业六七年基本没有可能升为正科级干部。一个县级市(区)一般在职教师6000多人,中级职称有2000多,而在职正科级干部仅200人左右;副高级、高级职称有四五百,而在职副处级、正处级干部仅40多人。因此,教师的工资整体高于公务员。有人可能说,公务员有灰色收入呀、有高福利呀,而这实际完全没有的。威海市去年取消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所有人员就是发的工资,没有其他任何收入。整个山东省的情况,也是这样。而工资整体高于公务员的教师,却有很多人做家教、办班。公务员是不允许兼职的,凭什么教师能这样?山东省去年开始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即使高中也不允许上早自习、晚自习,现在教师的工作非常轻松,每天也就一两节课,还有寒暑假近3个月的假期,而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却没有。所以,坚决支持省里的英明决策,打击有偿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