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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组织质疑“山东环保厅对造纸企业排污问题调查通报”

作者:zhu0304 2015/11/30 21:27:28 345 评论(0) 编 辑
    中国周刊北京电 近日,媒体报道了山东造纸企业污染问题。山东省环保厅对此非常重视,在媒体报道当天下午回应:“责成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同时,派出调查组赴现场进行检查、督导。”

    时隔一天,山东省环保厅就举报造纸排污问题的调查结果发出了“调查通告”。通告中对媒体报道的大部分问题做了回复。通告显示,这几家造纸企业不存在污染环境的问题。对于山东省环保厅如此迅速的调查并发表通告表示肯定。但两天的时间能否将这些造纸企业的各项污染排放和历史遗留污染问题调查清楚还有待商榷。

    就山东省环保厅的调查通告,有熟悉造纸工艺和造纸企业的环保专家认为,造纸废物排放主要有废水、废渣和废气。废渣中有脱墨渣、污泥和废塑料渣。各有不同程度的危害,脱墨渣因含有重金属危害最为严重。

    一、废水问题:因环保部门的监管,近几年造纸企业对废水都有不同程度的处理,但是否全部达标处理,只靠环保部门的简单监督不能证明其清白。暗管高压排污不是没有先例,这种因没发现违规排污就认定没有违法排污是很不负责任的结论,应利用造纸工艺计算物料平衡和在线监测来确定是否全部达标处理最为准确。

    二、脱墨渣问题:脱墨渣因含有重金属和含水率高的特点,往往是难以处理的症结所在。企业往往是在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时开始启动焚烧,但因脱墨渣含水率在60%以上,焚烧会消耗大量煤炭成本太高,企业会机动处理,没有检查时偷偷外运填埋,或卖给小造纸,小造纸分离出部分纸浆,但大部分偷偷填埋;

    三、造纸污泥问题:因含有大量化学酸碱等危害环境和健康的物质,而且产生量较大,因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现有的企业大都是偷偷外运填埋;

    四、造纸废塑料渣问题:废渣中含有金属和一部分大片塑料,占整个废塑料渣量的35%左右,有市场价值,也就是山东环保厅通告中指出的造纸企业卖给几家企业的那部分废渣的原因。实际现状情况是造纸企业将废渣卖给一些社会人员或者企业,将废渣中有价值的35%左右分拣,剩余65%填埋、堆放还有少量焚烧,这种废渣占用耕地和污染环境较为严重。

    长期研究造纸污染的专家提出以下八点质疑:

    一、通告中说,“寿光市境内有3处造纸废渣分拣点,所在位置不在蔬菜主产区。”不在蔬菜主产区难道就可以堆放和污染环境?是否是蔬菜主产区,是谁认定的? 寿光的水、土、气在生态上形成有机联系,难道污染物不在菜地中就没有威胁和风险吗?

    二、检测堆放废渣周边的水质,是否由第三方取样和出具检测报告?既然是要澄清怀疑,那就应该把工作做细和做到位,不应该由已经被质疑的一方单方面取样和检测,而且为何没有出具检测报告?尤其是时隔一天能够取样并检测出对比数据是否可信?

    三、媒体报道中提到含有化学酸碱的污泥危害环境问题,那么造纸企业的污泥去向了哪里?既然环保厅做了调研为什么没有这个问题的回复?

    四、既然造纸废渣被有资质的企业收购再利用,那么是否应该将这两家企业的资质公布出来,是什么样的资质,这两家企业是否可以全部处理这些废渣?尤其是有60%左右(除金属和大塑料外)的废渣去向是哪里?有什么样的工艺来处理的?如晨鸣寿光纸业每天产生大约180吨左右的剩余废渣去向哪里?

    五、新环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众所周知,造纸业是污染排放比较大的工业,那么这几家造纸企业的重点排放是否公开并接受了社会监督?

    六、既然环保厅在调查中发现,晨鸣纸业废渣有违规排放、昌乐孤山西侧废旧石坑内倾倒废渣行为,那么对违法行为和监管部门是否有追责?

    七、□□□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告诫“当干部不要当的那么潇洒,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面对山东群众多年举报和生活受造纸排放污染的影响被环保组织举报,环保厅就是以两天的调查和一个通告将长期污染环境的问题了结也未免太过潇洒?

    八、对于受造纸企业污染环境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尤其报道中记者提到采访的大王镇、赵家村、台头镇等,百姓对造纸污染的痛恨。环保厅是否又去了解当地百姓,听听百姓的心声?

    2013年山东省滕州市曾就发生过益康药业违法排污,但应付检查,却得到了山东省环保厅专家验收合格的事件。

    如果这些问题都不能落实和解决,导致问题隐藏和包庇,迟早会要出大问题。正如2015年08月17日□□□主席在 “学习中国”中谈到:“现在看到的情况,一个是隐患很多、视若无睹,最后酿成恶果;一个是隐患查不出来,没有人去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最后还是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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