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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及会员单位涉嫌非法经营及□□(转载)

作者:一七一齐发 2017/3/13 16:09:54 202 评论(0) 编 辑
        揭露大连再生资源及沈阳稻胜商贸有限公司(345号会员单位沈阳稻胜商贸有限公司)骗局

        噩梦是在2016年12月出的一天开始的。我以前 一直在做股票生意,虽说挣得不多,但是日子倒也过的充实自在。但是一天一个股友加我把我拉近了一个股票群,里面有一个老师每天都在讲解股票知识,半个月后,这个老师说现在股票不挣钱,炒现货挣钱,买涨买跌都挣钱,又想跟着他炒现货的,可以加入另外一个现货群,就这样在没有完全了解交易风险的情况下开户,开户后转账资金直接进入公司帐户,然后在他们所谓老师电话喊单进行所谓的"现货买卖"操作(实为虚拟盘面且后台人为控制的伪期货交易),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不到一个月的期间,非法获取本人4万元。

        2016年12月份,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及下属345号会员单位(沈阳稻胜商贸有限公司 )夸大投资"现货原油"的巨大利润,刻意隐瞒投资风险,承诺在平台老师带领下能获取巨额回报,我于2016年12月28日被骗开户入金,我的交易账号
100000000046635,登录账号是:345662035913,我入金8万,结果不到一个礼拜就赔进去近4万元,老师说什么等到小非农,EIA数据日就带领着大家赚回来,在老师信誓旦旦的保证下,我又入金一万元跟着老师买单操作。结果还是继续赔,我感觉事情不妙干净刹车,最终还是赔进去4万元。现在我已经认清他们的骗子本质,现将涉嫌□□证据列举如下:

        一、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涉嫌非法经营

        1、涉嫌非法经营期货:

        由于期货具有极高的金融属性和风险属性,国家管理十分严格,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为了贪图高额回报,挂羊头卖狗肉,以现货之名,行期货之实(实际是伪期货)。交易手段实行了:1、T+0交易; 2、公开集中交易 3、当日虚拟交易, 4、保证金杠杆交易 5、对冲交易(实际是对赌交易)。 这些都是期货性质的交易模式,而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却没有经营期货交易的资质!因为截至目前,商务部尚未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场所从事原油、成品油交易。

        与投资者协签订的为现货交易,却没有实际交付现货,而是赚取差价,骗取头寸,交易功能并非促进商品流通,而是进行欺诈投资,也不是真正的期货交易。

        2、严重超范围经营:

        营业执照中没有经营原油的资质,明显超范围经营。无论是石油还是白银等,都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危化产品,涉及到环保、消防等多个部门,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无原油交易资质,却还夸大收益诱骗我们进行原油现货交易,没有经营资质而强行擅自经营,这不是非法经营,又是什么?

        二、涉嫌合同欺诈

        1、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下属会员单位多达几十家,其操作手法大同小异,大多如此:先通过微信或QQ交友、网上股票群、股票教室讲课的方式用一、二个月的时间采取各种方式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再让其在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开户入金并在交易中实施进一步□□。受骗者们手中大量的QQ或微信聊天记录为证。

        2、开户签协议太随意,仅凭网络链接和用户的身份证电子照片就完成整个程序(甚至代客开户),没有对客户风险等进行深入审核评估和风险提示,毫不负责地引诱不具备交易资格的自然人入市交易。依据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明确规定:"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及其下属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3、随意招揽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又招揽代理商、居间商,这些又经过了谁的审批。他们又有什么资格经营?

        4、平台根本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原油交易,完全是虚拟交易 !

        没有原油存货,没有原油出售方,只有会员单位与受害者在软件上进行虚拟交易,资金往来于平台和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第三方参与交易,其实是在对赌。

        5、会员单位通过控制软件导致客户巨额亏损。

        原油价格既不与外盘接轨,也不是由投资者集合竞价,而是由会员单位通过软件与投资者方向反向操作;在受害者想要平仓时,会员单位通过软件卡盘、滑点、无法平仓等等卑鄙手段,让受害者瞬间亏损或者爆仓。这都是他们的黑暗内幕。
        6、误导受害者反向操作导致投资者爆仓资金巨亏。

        操作过程中由所谓分析师根据行情反向喊单、重仓、多手大单操作,故意造成投资者亏损(行内称头寸)及手续费,以便平台、会员单位及工作人员获得不正当受益。与投资者形成对赌,即投资者亏他们即赢的方式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7、会员单位隐瞒平台未经审批的事实,编造第三方存管,正常原油交易等内容的虚假合同,利用操纵交易软件,导致受害者难以正常出金,直到巨额亏损为止,最终达到占有客户的血汗钱之目的。

        三、其资金第三方托管涉嫌欺诈

        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在宣传推广时强调其与银行开展的是第三方托管业务,但实际上客户的钱都是直接打到虚假的第三方存管,其实我们的钱全部进入了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的对公账户,资金安全完全得不到保障。

        根据国发〔2011〕38号"金融机构不得为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及时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的规定、国办发〔2012〕37号中"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清,做好善后工作"的规定,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的开户行已经违反上述规定,同时其所做的银行第三方托管也是欺骗宣传。

        综上所述,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明显存在超范围经营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欺诈行为。据3月18日焦点访谈曝光"北油所"和4月11号浙江007曝光"新华大宗",其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和方式都与其一样。据统计目前想进行维权的受害者已越来越多,他们来自全国不同的省市,涉及的金额十分巨大。且仍有许许多多的受蒙骗者还在被他们欺骗经行着所谓的"现货(实为伪期货)"的交易。目前受骗者是越来越多,有的清醒了、有的还在被蒙骗、有的将成为他们待宰杀的猎物。受骗者有的自认倒霉、有的精神恍惚、有的独立支撑、有的自残、有的他残,有的为此造成了病患,所有的家庭都失去了往日的欢笑,都给各自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痛。

        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本人在此郑重申明,如果贵公司不及时退回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本人的血汗钱!我会采取以下行为:
        1,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并警告各级职能部门,若他们不正确妥善处理,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包括经侦,工商,商务厅,国家信访局等单位)

        2,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告知,以引起全社会的公愤!不再让不知情的老百姓的血汗钱被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公司骗去。
在此呼吁全国各地的受骗者联合起来,与大连再生资源交易所及其会员单位斗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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