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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农妇尹桂香被梁树辉陷害冤案调查

作者:破晓红尘 2017/4/9 13:36:57 205 评论(0) 编 辑


年已五十岁的东莞市寮步镇的农村妇女尹桂香,五年前遭遇了一宗莫名其妙的诉讼,有人以一张伪造的借据要她还款16万。她觉得此事跟她完全无关,结果法院缺席判决债务成立。尹和丈夫被迫借高利贷完成了强制执行,申冤无门的她,几年里反复就在街头喊冤、贴大字报。

不料,2017年清明节前,尹桂香到银行取款时,发现账户被冻结了。银行告诉她,是法院来查封了她的账户。原来,当初那个伪造借据并胜诉的梁树辉告到法院,称她贴大字报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判令她赔偿两万元的名誉损失。这宗案件,她又是一无所知,既没有请过律师,也没有上过法庭。

放数人伪造借据向法院起诉

梁树辉是东莞寮步坑口村的一个专门“放数”(高利贷)的人,自称在当地公安、法院都有深厚关系。尹桂香是寮步镇塘边村人,与梁树辉素不相识。

2011年3月8日,尹桂香突然接到东莞第一人民法院的传票,原告是梁树辉。梁树辉诉称,2009年8月,尹桂香向他借款16万元,但之后一直没有归还,因此请法院判决归还本金和利息。

尹桂香觉得是法院搞错了,3月9日,她到法院找到法官说,她不认识梁树辉,更从未向梁树辉借过16万,要梁树辉撤回起诉。另外她对时间没概念,怕忘记到时开庭日期,叫书记员到时候开庭的时候,再通知她一次,为此留下了自己电话、详细住址等信息。

结果,5月10日法院开庭时,法院没有再通知尹桂香到庭,尹还以为是梁撤诉了。一直到5月26日,东莞第一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判决债务关系成立,要求尹桂香立即执行还款义务。9月份,有两个执行法官到了尹桂香家,没有介绍身份,入门就让她还梁树辉的钱,僵持了半个小时,尹桂香不签收,法官说,不签也算签,就走了。

2011年11月17日,东莞第一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为由,将尹桂香拘留15天,并且在镇电视台的黄金时段称尹桂香是“老赖”播出,还在网上、报纸上进行公布,此后,对其名誉造成很大影响。

直到这时,尹的家人才慌了神。无奈之下,只好以家里唯一的房产做抵押借高利贷17万交给法院,人才被放出来。

凭空损失17万让尹桂香心在滴血。从此,她就成了东莞两级政府、法院、信访等各个部门的老上访户。

多次上访,以及寮步镇委领导的重视,上述案件终于搞清了来龙去脉。原来,2009年7月,尹桂香全家准备办一个家庭作坊,要购买一批毛织电脑机,就向自己的姨侄董某借了一笔12万元的款,但是18天后,她一次还5万,一次还7万,很快就还清了这笔钱。当时她没有找姨侄要回借条,后来姨侄跟梁树辉发生纠葛,借条到了梁树辉手上,梁就根据这个借条进行伪造,变成尹向梁借高利贷。案情已经清晰,一切都是伪造的。在寮步镇领导的协调下,法院同意退回17万元执行款。

但法院最终没有退回执行款,因为东莞中院决定再审本案。再审中,尹桂香提交了一份司法鉴定(来自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证明借据纯属伪造;梁树辉也提交了一份司法鉴定(来自广东绿色产品司法鉴定中心),证明借据真实。最终东莞中院采信了梁树辉的司法鉴定,维持了原审判决。

在法院绕了一圈,又回到了以前的状态。尹桂香说,她做鉴定时,提取指纹花了两个半小时,而梁树辉的那家鉴定机构提取她指纹只花了不到两分钟,时间长巨大,显然是预判结论。

农妇贴大字报喊冤被判侵犯名誉权

尹桂香的借款纠纷再审败诉,此后又逐级上访申冤,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各级政府党委,都留下了她的上访脚印。由于她没钱请律师,连个像样的申诉信都没有,因此走到哪里都是吃闭门羹,无一个单位理解她的上访行为,甚至连她的上访理由都不清楚。

到广州上访路途遥远又耽误时间,可是尹桂香总是期待能出现一个包青天式的人物来倾听她的冤案,因此她就想到了在街头鸣冤。

鸣冤的方式,一是在墙上贴大字报,悬挂条幅。大字报还曾请人发上了一条新浪微博,字句不太通顺,内容为:“我是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法庭串同坑口人(梁树辉)伪造一张16万元借条勒索,受害人尹桂香,我站在大街喊伸冤,只有群众过问,老百姓说无权帮助,各政府部门冷眼旁观,毫不过问,请上级领导关注我的冤情, 谢谢。”该微博已被删除。二是在自行车上放了两块红底白字的牌子,描述法院串通梁树辉,制造冤案的内容。

2015年,梁树辉终于受不了尹桂香的这种特殊的申冤方式,于是请了律师和公证人员,带着相机、录像,对尹桂香的街头申冤活动进行了拍照、录像等一系列取证、公证活动,然后,以尹桂香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尹桂香停止侵权活动并赔偿其精神损失。

这个案子的应诉通知书送到尹桂香手里后,她一点也不吃惊,但同样拒绝签收,她认为法院跟梁树辉都是一伙的,这官司有什么好打的,她肯定是败诉。

2016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出乎意料的是,尹桂香缺席的这份判决,竟然是驳回梁树辉的起诉,尹桂香在没有到场的情况下胜诉了。法官认为,尹桂香的行为,只是反映自己不认可法院的判决内容,虽然使用了串通、申冤等主观性较强的词语,但是双方的借贷纠纷法院早已做出生效判决,这已从事实上否定尹桂香条幅内容并不属实,客观上已经维护了原告的声誉,这些条幅并不能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

可惜,尹桂香不知道这份判决,也不会为法官主持公正叫好。

梁树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东莞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尹桂香同样不知道二审,既未到庭,更无任何答辩。2017年,东莞中院的二审判决认为,尹桂香的行为已侵犯梁树辉的名誉权,认为尹桂香不顾事实,编造谎言,恶意中伤,并在公共场所将影响扩大化,因此已经构成侵权,由此判决尹桂香停止贴大字报等行为,并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还判决她赔偿梁树辉的精神抚慰金两万元。

这一切,尹桂香仍然都不知道。

直到2017年清明节前一天,要过节了,尹桂香准备到银行去取点钱,发现她的银行账户已经被东莞中院冻结了,梁树辉申请了强制执行,这才知道败诉的后果是什么。可没钱没背景又不懂法律的一个农村妇女,到哪里去再次申冤呢。(据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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