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旺珍被张家口火车南站警察驾车追逐 引发交通事故致其死亡的案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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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6年8月21日下午15时许,李旺珍驾驶车牌号为冀GEV553夏利牌小轿车从火车南站附近出发,行驶至宁远村路段发生车辆事故,导致驾驶员李旺珍死亡。
经家属申请,交通警察四大队侦查得知:李旺珍从火车南站33路公交站附近出发后就被一辆黑蓝色特警车紧随其后追逐至宁远村路段,由于车速太快,导致李旺珍的车失控后撞上道路左侧树桩又反弹至路的右侧排水沟的严重事故,造成驾驶员李旺珍抢救不及时死亡的严重后果。

事故车
作为李旺珍家人为弄清楚事情的原委,8月24日上午9点左右,我们家8口人,其中有七十岁的老人、八个月的孕妇、三岁的小孩、去南站准备向执勤民警问明事情真相,讨要公道。没想到刚走至广场附近就被现场特警全部打上背铐,拖拽至一辆依维柯警车上。在车上特警对我们轮流暴力殴打,就连老人、孕妇、小孩都不放过。用军勾皮鞋狠踹我们全身,用膝盖狠顶我们胸腹部,用带冰块的矿泉水瓶殴打我们头面部,致使我们全家不同程度受伤。之后把我们全部押送至新车站派出所办案区,只打开两个男人的背铐,其他人继续遭受着背铐的折磨。后来派出所把有外伤人员都照了相后就没人理我们了。临近中午,派出所长口头简单了解情况之后说:“你们家这事太大派出所管不了,我们会向上级汇报的,我代表分局领导奉劝你们现在赶快离开这里”。我们认为太冤屈,就说:“我们是被暴力抓进来的,每个人身上还有伤,不管救治,没有个说法我们不能离开。”一直等到下午6点多,一名自称是经开分局政委的人,对我们宣布:“你们继续在这里再待下去,就是继续违法,请你们马上离开这里,否则后果自负。”25日中午12点左右,经过其他家人来劝说,我们伤比较轻的四人(其中有孕妇和小孩)离开了派出所,其他四人觉得受伤比较重,不管救治就不愿意离开。下午4点多后,当我们返回新车站派出所时,其他四人却不知去向,新车站民警说被分局领导带走了。到晚上9点多警察把一个老人送到亲戚家楼道就走了,10点左右又接到死者家属电话说,她被送回到新车站派出所值班室没人管了,我们只好把她也接回家里。但是死者的弟弟和姨姨一直下落不明。26日整个白天,我们到新车站派出所和经开分局来回问了好几遍都没人告诉我们那两人的下落。27日上午我们没办法到市公安局门口喊冤,控申处宋处长接待我们后才知道,其他2人是被经开区巡警大队拘留了,理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滞留超过24小时,各拘留了10天。截止目前追车致人死亡没有任何部门管,所有被打伤者没有一人得到救治,两人还被非法拘留。


受伤图

我们向张家口市公安系统各级机关反映的经过
市局督察处:8月24日上午和下午在新车站派出所办案区电话反映各一次,当场回复案件归派出所处理,不予受理(两次都有电话录音)。26日上午我们直接去市局准备当面向督察处领导递交书面材料,结果没人出面接待,只让把材料放门卫了。截止9月4日督察处没有任何人过问过此案也没有联系过家属。
26日上午我们还向“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递交了一份反映材料。
8月27日上午在市局门口喊冤时,控申处宋处长接待了我们,回复是:你们先找交警四大队去要“事故责任认定书”,他们7至10个工作日应该就能出来,证明南站特警确实有责任后他们才能过问,留下联系电话后让我们回家等消息。
去交警队后,办案的宋建平警官说这个案子就是个单方事故,车上也没有其他人。无法调查下去有两个主要原因:一,南站特警不配合,他们没有权利强制调查,需上级协调。二,我们家不配合做死检(我们在出事的第二天就写了遗体解剖申请书,现在他让去火葬场交清所有费用后才肯调查),家属一致认为人是被警察追死的,还让自己出钱料理后事不公平。而且出事后我们通过对事故车辆和走访事故现场附近居民,了解到车里后座有一女人,在出事后没多久就离开事故现场,不知去向,而且外伤很严重。这些证据本来当时提取事故现场、车身和车里的血迹以及挡风玻璃上的头皮和毛发都可以做法医鉴定的。交警队却没有做。我们向宋警官提出过好几次,他总是置之不理,要我们提供证人后才肯调查。后来我们还向交警支队事故处领导也递交了反映材料,答复还是让我们回去找办案的宋警官。

焦急等待
几次去经开分局都没领导接待过,不是领导不在就是开会没时间接待,督察科也联系了几次一直没有接待。
9月5日上午,在等够10个工作日没有任何回复的情况下,我们又去市局门口,要求局领导接见,但是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人管,后来那个宋处长又来回复:他已经联系宋警官了,让回去配合交警大队调查。死者家属和妹妹一听市局还是在推诿敷衍,就又去大门口喊冤,请求市局领导出面协调各警种把事故调查清楚。没想到他们又调来特警把两人抬上警车,还把一个去劝阻的姨姨也一并带走,死者的岳父就带着外甥女也一起上特警车跟着走了(市局门口的监控可以还原事实)。到了下午2点多,警车只送回来两个喊冤的女人,把70岁的老人(拘留7天)和那个姨姨又拘留了十天。
作为死者家属,在亲人含冤而死、悲痛欲绝之时还遭受各级人民警察的如此身心摧残。他们这样相互推诿、官官相护,我们的冤屈无处可申,恳请上级领导为我们这些外省的平民百姓做主:督促市公安局尽快成立专案组,监督公安系统的渎职、不作为。把李旺珍死亡事故的真相调查清楚,还死者公道,给家人一个交代:
一,查明李旺珍当时因何事被警车追逐?车上都有什么人?为何出事后离开事故现场?
二,在追逐当中警车为什么要突然调头返回?现场报警人是谁?
三,南站警察对我们全家的残暴行为和拘留是否违法?
我们所反映的以上事实有公安机关的监控视频,我们自己的录音、录像及个人身体上的伤痕等为证。
附:影像视频及录音资料(整理后交付)
死者家人:
李天珍 电话13453452017
李谋香 电话18931305166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原文链接:http ://www .smxe.cn/roll/2016-09-07/26402.shtml
经家属申请,交通警察四大队侦查得知:李旺珍从火车南站33路公交站附近出发后就被一辆黑蓝色特警车紧随其后追逐至宁远村路段,由于车速太快,导致李旺珍的车失控后撞上道路左侧树桩又反弹至路的右侧排水沟的严重事故,造成驾驶员李旺珍抢救不及时死亡的严重后果。

事故车
作为李旺珍家人为弄清楚事情的原委,8月24日上午9点左右,我们家8口人,其中有七十岁的老人、八个月的孕妇、三岁的小孩、去南站准备向执勤民警问明事情真相,讨要公道。没想到刚走至广场附近就被现场特警全部打上背铐,拖拽至一辆依维柯警车上。在车上特警对我们轮流暴力殴打,就连老人、孕妇、小孩都不放过。用军勾皮鞋狠踹我们全身,用膝盖狠顶我们胸腹部,用带冰块的矿泉水瓶殴打我们头面部,致使我们全家不同程度受伤。之后把我们全部押送至新车站派出所办案区,只打开两个男人的背铐,其他人继续遭受着背铐的折磨。后来派出所把有外伤人员都照了相后就没人理我们了。临近中午,派出所长口头简单了解情况之后说:“你们家这事太大派出所管不了,我们会向上级汇报的,我代表分局领导奉劝你们现在赶快离开这里”。我们认为太冤屈,就说:“我们是被暴力抓进来的,每个人身上还有伤,不管救治,没有个说法我们不能离开。”一直等到下午6点多,一名自称是经开分局政委的人,对我们宣布:“你们继续在这里再待下去,就是继续违法,请你们马上离开这里,否则后果自负。”25日中午12点左右,经过其他家人来劝说,我们伤比较轻的四人(其中有孕妇和小孩)离开了派出所,其他四人觉得受伤比较重,不管救治就不愿意离开。下午4点多后,当我们返回新车站派出所时,其他四人却不知去向,新车站民警说被分局领导带走了。到晚上9点多警察把一个老人送到亲戚家楼道就走了,10点左右又接到死者家属电话说,她被送回到新车站派出所值班室没人管了,我们只好把她也接回家里。但是死者的弟弟和姨姨一直下落不明。26日整个白天,我们到新车站派出所和经开分局来回问了好几遍都没人告诉我们那两人的下落。27日上午我们没办法到市公安局门口喊冤,控申处宋处长接待我们后才知道,其他2人是被经开区巡警大队拘留了,理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滞留超过24小时,各拘留了10天。截止目前追车致人死亡没有任何部门管,所有被打伤者没有一人得到救治,两人还被非法拘留。


受伤图

我们向张家口市公安系统各级机关反映的经过
市局督察处:8月24日上午和下午在新车站派出所办案区电话反映各一次,当场回复案件归派出所处理,不予受理(两次都有电话录音)。26日上午我们直接去市局准备当面向督察处领导递交书面材料,结果没人出面接待,只让把材料放门卫了。截止9月4日督察处没有任何人过问过此案也没有联系过家属。
26日上午我们还向“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递交了一份反映材料。
8月27日上午在市局门口喊冤时,控申处宋处长接待了我们,回复是:你们先找交警四大队去要“事故责任认定书”,他们7至10个工作日应该就能出来,证明南站特警确实有责任后他们才能过问,留下联系电话后让我们回家等消息。
去交警队后,办案的宋建平警官说这个案子就是个单方事故,车上也没有其他人。无法调查下去有两个主要原因:一,南站特警不配合,他们没有权利强制调查,需上级协调。二,我们家不配合做死检(我们在出事的第二天就写了遗体解剖申请书,现在他让去火葬场交清所有费用后才肯调查),家属一致认为人是被警察追死的,还让自己出钱料理后事不公平。而且出事后我们通过对事故车辆和走访事故现场附近居民,了解到车里后座有一女人,在出事后没多久就离开事故现场,不知去向,而且外伤很严重。这些证据本来当时提取事故现场、车身和车里的血迹以及挡风玻璃上的头皮和毛发都可以做法医鉴定的。交警队却没有做。我们向宋警官提出过好几次,他总是置之不理,要我们提供证人后才肯调查。后来我们还向交警支队事故处领导也递交了反映材料,答复还是让我们回去找办案的宋警官。

焦急等待
几次去经开分局都没领导接待过,不是领导不在就是开会没时间接待,督察科也联系了几次一直没有接待。
9月5日上午,在等够10个工作日没有任何回复的情况下,我们又去市局门口,要求局领导接见,但是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人管,后来那个宋处长又来回复:他已经联系宋警官了,让回去配合交警大队调查。死者家属和妹妹一听市局还是在推诿敷衍,就又去大门口喊冤,请求市局领导出面协调各警种把事故调查清楚。没想到他们又调来特警把两人抬上警车,还把一个去劝阻的姨姨也一并带走,死者的岳父就带着外甥女也一起上特警车跟着走了(市局门口的监控可以还原事实)。到了下午2点多,警车只送回来两个喊冤的女人,把70岁的老人(拘留7天)和那个姨姨又拘留了十天。
作为死者家属,在亲人含冤而死、悲痛欲绝之时还遭受各级人民警察的如此身心摧残。他们这样相互推诿、官官相护,我们的冤屈无处可申,恳请上级领导为我们这些外省的平民百姓做主:督促市公安局尽快成立专案组,监督公安系统的渎职、不作为。把李旺珍死亡事故的真相调查清楚,还死者公道,给家人一个交代:
一,查明李旺珍当时因何事被警车追逐?车上都有什么人?为何出事后离开事故现场?
二,在追逐当中警车为什么要突然调头返回?现场报警人是谁?
三,南站警察对我们全家的残暴行为和拘留是否违法?
我们所反映的以上事实有公安机关的监控视频,我们自己的录音、录像及个人身体上的伤痕等为证。
附:影像视频及录音资料(整理后交付)
死者家人:
李天珍 电话13453452017
李谋香 电话18931305166
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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